随着近年来全民健身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游泳救生员等体育职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现在全国仅15万游泳救生员持证上岗,游泳教练和游泳救生员数量上的缺口越发明显。
游泳救生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对游泳场所的安全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
(3)对溺水者进行现场赴救;
(4)对游泳运动中常见的运动损伤进行初步应急处理;
(5)在医务人员到来之前,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急救;
(6)现场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
游泳救生员报考条件
初级游泳救生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游泳救生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游泳救生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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