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文]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中[章]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申请[来]条件如下:
一、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自]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国]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家]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认]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可]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的]师,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复]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理]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疗]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师]》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证]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文]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章]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来]师。
三、医师应当为被者长期临床实践[自]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考试内容:
根据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
内服方药类考核程序:医术专长陈[家]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认]场辨识相关中药等。
外治技术类考核程序:医术专长陈[可]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的]
考核应当对参加考核者使用中医药[康]技术方法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复]并针对风险点考核其安全风险意识[理]、相关知识及防范措施。根据参加[疗]考核者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分为[师]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进行考核[证]。
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文]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章];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来]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自]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国]全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家]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认]关中药等。
考核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可]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的]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康]用药禁忌、中药性知识等。
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复]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理]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疗]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师]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证]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文]措施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章]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
考核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来]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自]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国],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家]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认]中含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可]中药性知识。
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的]用外治技术,或者以外治技术为主[康]、配合使用中药的,应当增加相关[复]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参加考核者的现场陈述,[理]结合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等,[疗]围绕相关病证的疗效评价关键要素[师]进行分析评估并提问,对其医术专[证]长的效果进行现场评定。必要时可[文]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章]。
经综合评议后,考核对参加考核者[来]作出考核结论,并对其在执业活动[自]中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国]体治疗病证的范围进行认定。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考核合格人员有关卫生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基本急救技能、临床转诊能力、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指南、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及报告制度、中医病历书写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其执业技能,确保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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